目前男女恋爱期间,为更确定双方的关系,或是为以后结婚努力,直接开始同居生活。大家都了解,男女同居只不过同居关系,无特别状况下不受婚姻法限制。所以,恋爱期间发现同居女朋友意料之外死亡后,是他们遗留的财产,男方需要依据具体状况确定是不是有继承权。
实践中,同居一方死亡能否倡导继承他们的遗产,根据同居财产认定确定为个人财产的,能否倡导得根据以下的原则确定:
1、死亡一方留有遗嘱,并明确为其留有份额,那样同居的另一方可以参考遗嘱的规定,继承其应得份额。
2、死亡一方未留有遗嘱,因为双方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,不是合法意义上的夫妻,根据法定顺序分配财产,所以不可以继承财产。
而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这继承顺序如下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爸爸妈妈。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爸爸妈妈、外祖爸爸妈妈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当然,同居对象死亡的,无论是哪个来继承他们的财产,对于同居财产这块得按以下原则分割:
1、双方对同居财产已经做好约定的就依据约定处置;
2、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,原则上应归个人所有;
3、同居后一同购置的财产属双方一同共有,按份获得的即确定为按份共有;
4、因人身关系获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,譬如工伤赔偿金;
5、继受获得的财产归继受获得人所有,譬如继承遗产;
6、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。
最后,其实无论是同居关系,还是夫妻关系,发现其中一方死亡的,不管死亡有没遗嘱,自己有没继承权,得先注意分割一同财产,不然的话我们的财产被分割了都不了解。当然,由于权益人已经不在了,同居关系人或许会因此跟他们的继承人发生财产纠纷,假如他们全部倡导为个人财产的,建议是采集整理有关证据,接着去找法院解决。